【轉知公告】教育部「2021年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」
主 旨: 函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「2021年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」,請協助公告周知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本(110)年1月8日中企創字第11003000230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提升我國社會創新國際能見度,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,表彰亞太地區優異社創合作案例,預計遴選10案優質案例之團隊可參與「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」,增加露出機會。
三、 旨揭獎項徵件期間自110年1月8日起至110年3月1日下午5時止,詳細資訊請至社會創新平台(另開新視窗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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